人民网莫斯科5月13日 (记者 华迪) 据俄新网今日援引俄罗斯《生意人报》消息,俄罗斯国家道路运行安全检查局对“危险驾驶”这一定义进行了新的、更加细致的阐述,并计划对在道路运行过程中进行“危险驾驶”者予以行政处罚,甚至予以刑事处罚。
相关修改是依据俄罗斯总理德米特里·梅德韦杰夫2015年的授意进行的。
此前,俄罗斯的“危险驾驶”是指:
1、拒绝为有优先行使权的汽车让路;
2、交通紧张的情况下变换车道;
3、不注意车间距和侧面间距;
4、无理由急刹车和妨碍超车。
细化后的“危险驾驶”行为内容保持不变,但描述则变得更加详细,包括:
1、(在从一条车道变换至另一条车道时)不为具有优先行使权的汽车让路;
2、交通紧张的情况下在所有占用车道上进行车道变换(左转弯、右转弯、掉头、停车或者驶过障碍除外);
3、未与前方运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,未保持安全的侧面间距;
4、无理由急刹车;
5、妨碍超车。
俄罗斯国家道路运行安全检查局认为,以上驾驶行为可导致“人身伤害和死亡,交通工具、建筑和货物的损坏,或其他的钱财损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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